【照片】柬埔寨的小孩

【照片】柬埔寨的小孩

2004年耶誕假期,我和 Ann、Winnie、Dennis、Adam、Tony 一行六人到柬埔寨的吳哥窟旅遊。幾天下來,光我自己就拍了四百張照片,加上和其他人交換照片之後的戰果,累計有好幾千張。兩年之後,我已經分不清也記不得那些古寺、古佛的名稱和傳說,可是我卻清楚的記得鏡頭下每一張孩子的臉。我經常會想,不知道他們現在過得好不好?

Ankor Wat, Cambodia.
2004-12-23

這是第一批引起我注意的柬埔寨小孩 ── 可能因為他們是第一批沒有向我們兜售任何東西的孩子 ── 導遊很早就勸告我們不要理會那些跑到遊客身邊賣紀念品或要糖果吃的小孩,否則他們會越聚越多。

我舉起相機拍古廟的時候他們忽然跑到我面前排成一排。我笑了,按下快門拍了一張。他們又招手把另一個同伴找來。

Ankor Wat, Cambodia.
2004-12-23

『好有趣的小孩。這麼愛拍照?』喀喳按下快門,又一張。

其實我早該注意到他們空洞的眼神,和「職業」的笑容。

「One dollar。」他們收起笑容走到我身邊,伸出手。不甚標準的英語,可是也不容錯聽。我有些錯愕。

『Total? Or each?』

「One dollar。」可能不懂我問什麼,他們又重覆了一次。

我掏出一塊錢美金,遞給三姐弟。他們指指穿白色上衣的同伴,似乎是告訴我,「還有他。」

我又掏出一張。拿完,他們頭也不回的走了。我覺得有點苦澀,不知道要怎麼跟他們說,『孩子們啊,生意不是這樣做的。』這樣想起來,路邊兜售紀念品的小孩子們就可愛多了。至少我事先知道他們賣的是什麼、賣多少錢。至少我也事先知道他們出售的是商品,而不是自己。我不必因為覺得消費了別人而感到難過。


風景區的馬路旁,有許多這種茅草搭建的平房,販賣吃的、喝的,或紀念品。每當遊覽車停靠過來,就會湧上一群小販。多數是大人,可是也有一些年紀很小很小的小孩,在飛揚的塵土和遊覽車的巨輪底下討生活。

我看到這個小女孩的時候真是心都碎了。她那麼小。

很努力的叫賣,可是很少有人注意到她。

遊覽車快開走了,她還沒有賣出任何東西。

『小妹妹,看這裡。』我叫她,她乖乖的站著讓我拍了張照片,露出靦腆的笑容。令人心疼的乖巧。

我買下她手上的竹雕飾品,給她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祝福。


比起世界上其他落後地區的小孩,柬埔寨 ── 尤其吳哥窟地區 ── 的小孩算是比較幸運的了。內戰已經告了個段落,又有豐富的天然資源及觀光資源,讓這裡的小孩不至於需要每天為了生與死而搶麵包。

可是另一方面,我也在想,究竟觀光客帶給柬埔寨小孩什麼呢?

空洞而迷惘的眼神,融合稚氣與早熟的臉。在古寺裡兜售線香的小男孩。

在觀光客面前或背後穿梭玩耍的小女孩。


我是一個在鄉下地方長大的小孩。那裡的人不窮,可是也不富有。從某些層面來看,就像現在的柬埔寨。不同的是,我的家鄉沒有形形色色的觀光客,以及他們對人心或人性帶來的刺激和變化。

吳哥窟的孩子們在諸神腳下長大。諸神有特別照看他們嗎?


留言:

Chiasa, 2007-02-27

那張有洋妞的照片很漂亮唷… 細節都有出來沒過曝,卻有那麼漂亮的光影。去年我在下訂單買樓之前曾經要跟 soap(渝詳)一起去,不過這位仁兄忙著升官發財 沒時間陪我這閒人(苦臉)。今年交屋後,要是有閒錢的話,大概又會出國當浪人去了吧…

Selina Ko, 2007-02-28

To Chiasa,
謝謝賞圖。(呃, 是這樣說的嗎?)好像攝影網站裡的人貼完作品後都要附上這一句…

其實用傻瓜相機拍的也沒有所謂技術好壞,不過你怎麼剛好就評到一張 “因為覺得拍壞了所以後製最多” 的…還是我應該為自己在當行銷小專員期間 “無師自通學影像處理” 累積的功力而沾沾自喜一下?

這個 Blog 的照片都是用《PhotoImpact》縮圖加框,偶爾加一點銳化,不過比銳化用得更多的是 “剪裁工具”,就是從原本一大張照片裡面剪一塊出來用,因為我取景時沒什麼耐心,經常懶得 “喬” 到一個沒有雜物的距離或角度 orz… 而且從一張照片可以 “剪” 出不同感覺的圖像,真是滿有趣的。

你說的那張在構圖上沒有剪過,不過卻用了 PhotoImpact “快速修片”,裡面包括曝光,色偏,彩度,焦距,膚色等等修片功能都用上了…

啊,離題了… 

年假的最後幾天,我很認真的開始計畫今年六月要和 Ann 一起完成的 “開車橫越美洲大陸之旅”,目標是兩人用十天的時間,從美國東岸的紐約開車開到西岸的西雅圖,途中繞去 Ann 很想去的尼加拉瓜瀑布,以及我很想再去一次的,夏日的黃石公園。粗估了一下,全程加上 detour 超過 3,500 miles(5,600 公里)。

不知道耶,在去年度了好幾個 “躺在 Villa 做 SPA”、布爾喬亞 (Bourgeois) 式的短假之後,體內波希米亞 (Bohemian) 的熱情竟又被激發起來,想去做一次很久沒做的、浪漫又苦行的、背包客的旅行… 可能這也就是你說的,有了房子之後 “又想再去做一次浪人” 的心情吧…

Cliff Wang, 2007-03-01

千萬不要,十天要開這麼遠,妳一定一定會瘋掉。我的建議是要二十到三十天,不然以一天要開近六百公里來說,最少有八個小時在開車,除非妳們真的要一直換手開,不開的人睡。還有,要帶男生一起去,美國還是有很落後的地方,我可不希望妳們發生危險。

肯尼, 2007-03-01

恩,這些照片拍的很 “寫實”,讓我有身歷其境的感覺。

對不起,我有些建議:

開車橫跨北美洲好像是我們學生時代放暑假時間多沒事做才會做的事,說真的,難得可以放長一點的假,卻把大部分時間花在開車上真的很不划算,我寧願花多點錢做飛機去多一點不同的地方,因為對我來說,現在的時間比以前的時間 “寶貴” 很多,如果真的要去,我建議一定要有 4 個人同行,在美國開長途的車程真的很累很無聊,一眼望去都是一樣的景色(國家公園裡面也一樣),所以會有開來開去好像都在同一個地方打轉的感覺,有時開著開著就不知自己在哪裡了。

Selina Ko, 2007-03-01

To Cliff,
這種 coast to coast 的長途開車旅行,對美國或歐洲青年來說根本就不算回事;對大陸的大學生或研究生來說,暑假期間到雲貴,西藏或新疆邊遠地區勞動服務也很平常。就說十幾二十年前的台灣吧,年輕人去爬雪霸或南橫縱走的也很普遍。

我和 Ann 很幸運或很不幸生在今日的台灣,一個習慣性 “過度保護” 的社會,所以連這種小小的十天的 road trip 都可以為自己帶來參加冒險活動的刺激感,出發前可能還要跟爸媽或親朋好友舌戰一下才能順利成行,回來以後還可以秀照片 ”驕其親友“… 

Oh, come on. Give me a break. 

何況我和 Ann 都有還算豐富的背包客自助旅行經驗 —— 她去過東歐,我去過中國中西部。我開過舊金山-洛杉磯,單程 600 公里,含中午停下來加油吃漢堡大概花七小時,輕鬆愉快。單日開最久的記錄是 12 小時,就是和 Ann, Karen 從灣區去 Reno 遇到暴風雪那一次。我知道哪些 sign 代表治安不良最好繞路走。我們還配備了先進的地圖軟體,GPS 和 3G 手機,出發前也會做足功課 —— 其實嚴格講起來連探險的浪漫感與刺激感都要靠自己想像才有…

不曾連續十天開長途倒是真的 —— 不過兩人隔天換手開應該還好。我比兩年前開去 Reno 那時又老了一些也是真的 —— 不過此時不做, 以後我就又更老更忙更不可能做了。 為了保持 “老當益壯” 的假象,未來三個月我會乖乖上健身房鍛練一下。

By the way, 以前我有一任老闆在紐約唸完電機碩士後,打包行囊開車去舊金山灣區履新職。自己一個人開,只開了四天。所以我們兩個人換手開十天,真的不算什麼啦…

Selina Ko, 2007-03-01

To 肯尼:
謝謝你的建議。可是我和 Ann 計畫這次旅行,主要只是想從 “年輕時沒做的無聊事或荒唐事” 裡面選一件來做,一方面證明自己 “人老心不老”,一方面拍些照片及透過 GPS 留下行進路徑,以後可以向子孫(如果有的話)炫耀…

前天估算了一下成本,光是租 SUV 十天加油錢,我和 Ann 一人大概要分擔美金一千元;換成 JetBlue 的機票都可以飛 8-10 個城市了。But that’s not our point —

如果只是想觀光,參加旅行團就好啦。
如果只是想休息,躺在 villa 做 SPA 不是更讚?

這個問題就如同,如果去喜馬拉亞山攻頂都可以搭直升機飛上去,那還辛辛苦苦爬個半死要幹嘛?

結論:我和 Ann 只是想證明 “I‘m as good as I once was”,並且要藉由開車開到爆肝,來感悟回家的美好… (眨眼)

不過你說的對,長途開車會無聊是一個大問題,昨天我和 Ann 也曾認真討論過要如何解決:除了要在 iPod 及 Notebook 裡面灌個幾 G 的 MP3,還要預先準備一個罐子和小紙條來玩 “真心話大冒險”,互相探索對方不為人知的秘密… 呵呵… 萬一不小心講得太過聽得太多,驚覺再這樣下去有被對方滅口的危機,還可以效法一下 Amazon 的創辦人,在路上想個什麼生意來做做:聽說他就是在從東岸開車去西雅圖的路上,想出 “網路書店” 這樣的好點子…

Cliff Wang, 2007-03-02

好吧,我支持妳們,我不是潑冷水大王,祝妳們愉快。其實一天開八小時的車,睡八個小時,另外玩八個小時應該是可以,而且六月天應該不會有暴風雪了。晚上記得多休息,要寫很精采的日誌哦!

我從台灣飛到舊金山也是當天就拚到 Reno 了,算算飛行加開車也是超過二十個小時,到了還不是下桌拚了三、五個小時。為了自己喜歡的事是一定可以拚命的,只不過妳們兩個要保證不會在半路吵架,呵呵。

Winnie, 2007-03-02

Ha… 這如果是 couple 一起去,是最好的試鍊(大笑)。

Cliff Wang, 2007-03-05

要看是婚前還是婚後,如果是熱戀期,兩個人巴不得都在一起,再苦都好玩得不得了。如果是婚後,還要帶小孩去,我過年就有這種體認。小孩生病,每天在捉狂,然後還要開很長的車,去九族文化村還要一直抱著小孩,你會很後悔真的沒有待在家裏。

Chiasa, 2007-03-07

我是很鼓勵 Selina 和 Ann 一起去啦,這種鳥事的確只有年輕的時候幹得出來。

在念大學的時候,我就常常騎著一台 125 cc 的機車四處亂跑,騎中橫回家(花蓮 –> 彰化來回)。一開始很刺激(單程不休息約六小時),後來騎了 20-30 次之後也覺得有點無趣,繞北台灣一圈也幹了,走北橫也幹了,累到不行躺在工寮裡睡,被原住民叫起來喝保力達加米酒的事也有過。在西濱上時速 120 km 看檳榔西施看到險些撞電桿身亡的鳥事也幹了,最後當上住院醫生,無聊到某天早上起床,跟室友騎車去台東瑞穗喝牛奶再回來。

路程很平淡,偶爾有些刺激,但是日後想起來是非常甜美的回憶;而且會跟自己一起去的那個人,通常都會變成很好的朋友。

現在要我挺著一顆比我弟媳六個月肚皮還大的鮪魚肚再去幹這些鳥事… 我可能會比較願意花錢去台中豪華 Motel 裡玩玩別的 XD

Selina Ko, 2007-03-08

To Cliff & Winnie,
路上跟 Ann 吵架那是一定會的 —— Hello~ 你們兩個又不是第一天認識 Ann… 啊,不是啦,我的意思是說,Ann 是我們的好朋友裡面,少數同時具有 “愛吵架” 與 “不記恨” 兩項優點的,而且就因為這兩個特質加在一起,跟別人才會有源源不絕的架可吵…

(呃,這樣講好像也並沒有圓回來?! 啊~ Ann 不要打我…)Orz

會拍很多照片回來那也是一定的,但是寫成日誌這檔事可就很難說了… 去年的廬山慶生之旅/上海貴婦之旅/巴峇SPA之旅 — 到現在連一個字都沒寫,連這篇不算遊記的吳哥窟速寫也都拖了兩年呢…

Selina Ko, 2007-03-08

To Chiasa,
咦,振作振作,你那個 “帶著兒子打棒球的夢” 還在不在啊?(請參見 2005-06-04 你在我留言版上的留言)(眨眼)

對了,去年初在寫黃石公園遊記的時候我就立志:如果有機會再去一次。一定要扛台數位單眼相機去。現在是實現諾言的時候了 ——

年假期間把你 Blog 上 2006-03-20 那篇《台北敗家之旅》翻出來看,對照你在我《拖稿告白》底下關於 DSLR 購買心得的留言,又去 DCView 上面逛來逛去, 並且參考敝公司攝影專家的建議 —— 最後決定本月底入手 Canon 400D + 門外漢適用的鏡頭及週邊,希望六月出發之前練習到基本的程度,多拍一些美好回憶回來。

以後還請多多指教。(笑)

Chiasa, 2007-03-08

鏡頭的部分我推薦你買 sigma 17-35mm 這支,算是旅遊的鏡頭蓋。缺點是缺乏長焦段 ,要近拍的話只能靠您尊貴的雙腿。17mm 提供的廣角端已經很夠拍大景了,2.8 的大光圈也很好用。要不然的話,買跟我一樣的 Tamron A09 28-75mm,超棒的畫質和 2.8 的大光圈是它的長處,不過用久了偶爾會覺得它的焦段不怎麼好用:廣不夠廣,長不夠長,很雞肋的感覺,但是 75 x 1.6 的長焦段,還勉強可以對付一般旅遊啦。目前我是搭一顆 sigma 10-20mm 的廣角解決問題,兩顆加起來除了打鳥之外大概都還可以對付的住。

不過最近您的公司股價… 我想您也可以直接考慮買 Canon 有名的大三元銘鏡,一支四五萬的價錢不是我這種窮人玩得起的 XD

好處是,萬一您玩著玩著玩出心得和熱血來了,就幾乎沒有換鏡頭的需要;升級全片幅相機也不會有任何問題,而且那畫質真的是一分錢一分貨,完全沒話說。

建議把您的十吋小 NB 帶著,兩張 1G 卡分散風險,然後就可以瘋狂按快門了。

良心建議 請不要用 jpg 格式拍照,要用最高解析度的 RAW 檔拍攝,你有需要的話,我手上有一套 15000 日幣的 RAW 檔編修軟體,可以把珍貴回憶洗成海報的快感真的是非常棒…

敗吧敗吧~ 這樣以後就可以組個拍拍團了 XD

Ann Lai, 2007-03-10

oh~ come on~ 咱們10年以上的交情~ 就知道… 愛吵架和不記仇的應該不只我吧?不過好啦,我就承擔這個最愛吵架又肚量最大的第一名吧~ 誰叫我們是好朋友呢~?


編輯紀錄:
  1. 寫於 2007-02-25,最早發佈在無名小站《從竹科到矽谷》,後搬到 Blogger 並在隨意窩備份。
  2. 2019 年 9 月重新整理發佈於個人網站。
  3. 封面圖片:By Selina Ko, 200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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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ina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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