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尋房記 (6):下定決心

【隨筆】尋房記 (6):下定決心

遲疑和猶豫了好幾個星期。2006 年底 Dream House 出現在眼前,我卻無法決定該不該出手。主要的原因是,它有三個房間,坪數遠比我需要的來得大,地段也很不錯,於是總價就大大超出原先的預算。我就算 show hand 翻出所有底牌,也只勉強負擔得起自備款和簡易的裝潢,未來十多年要繳的房貸金額跟我的月薪幾乎一樣高。這樣風險實在太大。而且我一點都不想當 “屋奴”,不希望因為買了房子就嚴重影響原本的生活品質和消費習慣。

真正促使我下定決心的,是去年十一月中旬的 “上海貴婦之旅”,和 Winnie 的一番話。


趁著工作中幾個大型專案之間的空檔,Ann 和我收拾小包袱,飛赴上海投奔 Winnie 過週末。被派駐到上海已經第五年的 Winnie 用公司的房屋津貼在浦西精華區租了一間三房公寓,有足夠的空間可以收容兩個密友。服飾店、DVD Shop、各國餐廳、沙龍 SPA…… 通通在步行可到的範圍。在 “打的”(搭計程車)可到的範圍,我們去了南外灘輕紡市場做套裝和旗袍、到外灘和新天地的高檔餐廳吃早午餐和晚餐。出門前總是要先精心打扮一下的囉,Winnie 從滿滿的兩個大衣櫃中翻出各式外套和包包供我和 Ann 試穿搭配,我也對 Winnie 的化妝台羨慕不已 —— 因為我平時都是站在浴室的鏡台前解決,從來沒有過自己專屬的梳妝台。

不過,這趟奢華的旅行中最快樂的回憶不是出外旅遊,而是在 “家” 裡由女主人 Winnie 整治大閘蟹和家常菜給我們吃(涼拌小菜實在太好吃了,還沒開飯我已經偷吃了大半盆);毫不拘束的雙手拿著蟹腳大嚼,一面開懷的談天說笑,不必在乎形象;甚至什麼都不做,只閒散的斜躺在沙發上聊天、看 DVD 影集,就已經是極大的享受 —— 我曾經覺得 “單身女子住在三房公寓” 的畫面很難想像,這次旅行倒是親身體驗了:平時一個人住也許大了點,不過假日招待家人朋友來玩,就剛剛好了。(笑)

四天三夜的旅行,讓我對 “擁有自己房子” 的渴望達到新的高峰,幾乎戰勝我對高額負債的恐懼。


除了在上海浦西租的公寓,Winnie 在台北靠近捷運站的黃金地段也買了一間預售屋,需要背負的房貸金額比我還多上一截。我很好奇她是哪裡生出來的勇氣?

Winnie 說得倒是很輕鬆:「妳不要把買房子這件事想得很重大,就不會那麼難。」

『啊?怎麼會不重大?』我絮絮叨叨的說,『這可是我至今最大金額的購買行為!除了必須用掉工作六七年的所有積蓄,我還需要向銀行借一大筆錢!以後每個月利息加本金是很沉重的負擔,我還不一定總是會有收入夠高的工作!而且我的事業和生活都還處於不穩定的狀態,萬一我以後又調到其他國家工作怎麼辦?萬一我認識了住在其他城市的男朋友怎麼辦?就算我留在新竹工作、也在新竹結婚生小孩,三五年後發現房子格局不合用,那時候怎麼辦?』

「什麼怎麼辦?賣掉重新再買啊。」Winnie 說,「現代人買房子又不是為了要住一輩子。將來妳賺更多錢的時候,更大更好的房子還多的是。」

這樣一想好像就真的容易多了。假如我相信自己的才具可以管理運籌 multi-billion(數十乃至數百億),今天怎麼會為了幾個 million 的資產和負債就苦惱這麼久?我應該對自己多一點信心,也得要求自己對將來多一點承諾才行。一切都會值得的。

就在從上海飛回台灣的旅途中,我對自己做了決定。

Selina Ko, Winnie Chiu, Ann Lai.
2006-11-17, Shanghai.


留言:

Winnie, 2007-05-14

Ha… 我一直認為我有影響別人做大額消費的能力,跟我去逛街的人都會買得比我多(笑)。不過我想 Selina 這是做了一個正確的決定,很期待到妳的新家參觀歐。

Selina Ko, 2007-05-16

To Winnie,
謝謝妳給我的勇氣。我也一直都覺得這是一個正確的決定(微笑)。或者其實應該說,這種決擇也沒有什麼正確或不正確啦,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這是個讓我很開心的決定… 希望能夠早日落成招待妳來玩。

— 沉醉在 “housing dream” 裡的 Selina

Ann, 2007-09-27

《尋房記》還沒完結篇,就要以《賣房記》做結尾了嗎?

Selina Ko, 2007-10-15

唉,人生真是充滿難以逆料的伏筆啊。說不定連這個 blog 都需要改名了呢…(註:當時收到外資券商的 offer,即將離開新竹到台北當證券分析師)


編輯紀錄:
  1. 寫於 2007-05-14,最早發佈在無名小站《從竹科到矽谷》,後搬到 Blogger 並在隨意窩備份。
  2. 2019 年 9 月重新整理發佈於個人網站。
  3. 封面圖片:Photo by Pixabay from Pexels
相關閱讀:
selinako

selinako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