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可不可以不要問”

【生活】“可不可以不要問”

這個星期六第一次在家宴客,請兩位當初幫我搬家的同事 Peter 和 Morly 來吃火鍋。他們兩人在廚房裡有夠俐落的,我真是慚愧…

鍋底是用牛骨去熬了一夜的,可是要煮火鍋的時候還是投了兩顆高湯塊下去才比較有味道。

我的住所目前還是一窮二白,一副家徒四壁的樣子。有 TV 卻還沒接 cable,所以沒有飯後娛興節目。我們就這樣一面吃火鍋,一面聽陶喆的音樂 MP3,一面聊天,一面看《壹週刊》:本週的封面八卦是章子怡勾引小開… 因為無聊,週末我把這篇報導反覆看了三次… 我已經演化成超級無聊的矽谷台灣人一份子了… 幸好飯後一起到附近的公園爬山,算是過了一點健康的生活。

Morly 進門時眼尖的看見茶几上的蘭花:
“Selina 這妳買的?”

我很想說是,如此一來這個話題就可以結束了。可是我實在不擅說謊,何況我也真的不知道要去哪買。

“不是。人家送的。”

“哇, 誰送的?Martice?”
“不是, 他才不會送這個。”

“我想也是。Gillian?”
Gillian 是代表公司幫我簽約租公寓的女同事。

“不是,不是 Gillian。”

“Michael?”
Michael 是 Martice 的好朋友,新婚,就住在我隔壁,算是鄰居。

“也不是 Michael…”

我猶豫了一下,問了一句:
“你可不可以不要問?”

對我來說,講出這句話是有點不尋常的。

我向來是以 “有問必答”,“無事不可對人言” 而自豪。在公事上,凡我敢做的我都敢說;在私德上,凡是不敢跟爸爸說的一律不做(但不敢跟媽媽說的事有時還是會做,因為媽媽實在擔心太多事情了,好像啥也不能做…)

可是這盆花的來歷,somehow 我並不想說。

我不想說,那是在我剛來灣區的某個早上,工作不順到了極點,我在女廁裡幾乎哭出來,回到座位後,我寫了 email 給某個人,說我來到了美國。

然後五分鐘後他就打了電話來。

我不想說,後來的某個週末他從 Berkeley 帶著蘭花來看我。我們去了 brew house,他喝啤酒我喝咖啡,聊天消磨了一個週六下午。

這其實也沒有什麼。
尤其我對他實在也沒什麼感覺了。

可是 somehow 我不想讓任何人知道。
不知道為什麼。

後來我把那盆蘭花取名叫做 “不要問”…


↑這就是那一盆不要問的蘭花… 某個午後我在客廳裡喝咖啡吃葡萄, 看著…

↑第一次請客的菜色。不太好意思貼出來,因為幾乎都不是我弄的…

↑位於 Santa Clara 某處的公園(不是我開車的時候,我永遠記不得路)

↑爬山時看見蜥蜴,很興奮猛拍一通…


編輯紀錄:
  1. 寫於 2004-04-25,並於 2005-05-08 補貼照片。最早發佈在無名小站《從竹科到矽谷》,後搬到 Blogger 並在隨意窩備份。
  2. 2019 年 8 月重新發佈於個人網站。
  3. 封面圖片:Photo by Pixabay from 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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